交通事故,本人,对方货车,本人骑摩托车,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6月13号,6月23号出的院,医疗费一万一。公司投保的保险,保险公司在住院三四天后到医院了解过。公司交了3000元,肇事方和公司没有人员进行看望。下班途中,有工伤。
2025-09-11 12:35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如果你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你有权向单位要求赔偿。但是,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你的受伤与工作有关,并且需要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此外,如果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用,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你。同时,你也需要注意收集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病历等证据,以便将来能够获得更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