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事想麻烦您,关于在2016年8月20日鄂尔多斯公安分局民警鲁某对我一个案子黑白颠倒,执法犯法,我向人民政府提起复议,三个月后出来结果是驳回,理由是:说复议期限已超。这个结论也存在问题。我在2017年3月7日向自治区法治办提起申诉,虽然受理了现在还没出结果,如果出来结果我不满意请问您……,我应该下步怎么办?谢谢!
6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对鄂尔多斯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并已经依法进行了行政复议和申诉。在这个过程中,您可能遇到了一些困难或疑问。 如果您认为复议机关或者自治区法治办的处理结果不公正,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再次提出申诉。您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两个月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再审,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行政复议和诉讼过程中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建议您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关注官方公告。可以关注相关的官方网站,了解最新的案件进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以便及时调整策略。 收集证据材料。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准备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文件、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为后续的维权活动提供有力的支持。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循合法程序,避免采取可能引发法律后果的行为。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