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今年五十五岁,在一家烤肉店做钟点工,和同事发生口角,同事打了我妈,没有明显外伤,打的有几块淤青,因本身有高血压,生气后高血压升高导致头疼恶心呕吐严重,当时报警住院,现出院了民警说没有证人,够不成案件,不予处理,这样回答对吗,是负责任吗
2025-10-13 22:18在您描述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打人的行为造成了明显的身体伤害或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即使没有明显的外伤,也有可能构成犯罪。此外,由于您的母亲患有高血压,并且因为情绪激动而出现了血压升高等症状,这可能与被打有关联。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母亲被殴打并且因此引发了严重的健康问题,例如头痛、恶心和呕吐,那么她有权要求警方介入并进行调查。警方应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并收集证据以确定是否成立案件。 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母亲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或者感到权益受到侵犯,请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比如联系律师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来保护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