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双胞胎女儿两周岁,丈夫给外人印象是性格憨厚,做事拖延,因某事不顺心吵架后,他有家暴行为,打我时虽然没下狠手,但是造成身上多处瘀青肿痛,甚至想掐死我,我要求协议离婚,要两女儿及他婚前所购一处房产作为孩子抚养费,他不同意,要我净身出户,因我是远嫁外地,只身一人,有固定工作,他是当地人,父母在身边,也有固定工作,如果我起诉离婚,是否能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2024-09-20 01:0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财产争议,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首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和调解,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来作出判决。一般来说,法院会优先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并且会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做出公正裁决。 此外,您提到的财产分割问题也需要考虑清楚。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律师或其他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公证人出具证明文件,以增强证据效力。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理性对待此事,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为家庭和谐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