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前夫是他起诉离婚的,当初说好的他再给我五万,家里的楼我不要,然后租出去就算我给孩子抚养费了,说好的十月末把钱给我,他只给了我两万,现在我向他要他不给,说过的话他反悔了,说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当初在法院法官问用不用给抚养费,他说不用,法官说多少先写点,如果不要那是你俩的事,这样就写了五百,现在他不承认了,我要钱他也不给,我起诉有胜算的把握吗?
2024-07-13 18:1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前夫之间关于财产分割和抚养费的协议似乎并没有形成书面协议,而是口头约定。在法律实践中,口头协议往往难以证明,特别是当对方否认时。不过,如果当时在法院有相关记录或证人可以证明您前夫的承诺,这可能对您有利。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前夫协商,看是否能够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在起诉前,您需要收集所有可能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录音等,来证明前夫的承诺。此外,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时通常会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双方的经济状况。 即使当初在法院的记录中写了较低的抚养费数额,但这并不意味着您不能要求更多的抚养费。如果法院认为当初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满足孩子的实际需要,或者前夫的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法院可能会调整抚养费的数额。 总之,虽然胜算的把握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证据的充分性、法院的判断等,但您有权利尝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