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在通讯处上班,正式职工!三十三岁未婚!由于常年酗酒,出现精神问题!砍伤我父亲,自己也拇指断了,现在精神科治疗!单位说开百分之八十工资,让我们申请补助!想问一下,单位这样做对吗!他们是不应该救助!我母亲患脑瘤,花光家中积蓄,治疗无效于2016年去世!父亲本身身体残疾,2015又查出口腔颊黏膜癌,两次手术,一次放疗,化疗四次!现在又被砍伤住院!外债累累,我弟弟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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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合理,没有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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