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下小孩子4周岁了,上户口这个名字不是我们夫妻取的是我爸妈取的,这名字没有僻字、异体字、繁体字这些,他这个名字等他上小学初中后会别人取笑,小孩心里会造成有阴影,对他以后的生活学习出社会工作都会有影响,这样名字还能改吗?这个算合理的理由吗?我去过派出所两次都只问能不能改名字跟重名的很多,他们说世界上重名人很多难道都可以随便改吗?我就走了,上面那些理由我没向派出所说过,我小孩名字是一弟,也就是小弟的意思,六零后七零后的人才有很多人叫一弟的,现在零零后的几乎找不到一个叫一弟的名字,这名字能改成吗?
2025-04-05 23:35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孩子的姓名变更,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孩子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和结婚证。 原始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如果您的孩子在出生时使用了父母以外的其他人的名字,并且该名字符合规范(不含有任何违反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的内容),并且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进行姓名变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姓名变更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考虑变更前应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并慎重决定。 此外,如果您认为孩子的姓名可能对他的未来生活产生不利影响,您可以尝试与相关部门沟通,说明情况并提出建议,但最终是否更改还需要由相关机构做出决定。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