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一三年底离婚了。一四年4,5月份她回来没复婚。两三个月后吵架,说女儿不给她她就自杀,我只好让她把女儿带走。到现在都不准我和女儿联系。女儿户口在我这。请问我该怎么样才能把女儿带回来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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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收入、生活水平或抚养能力有了很大的变化时,都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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