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找了一家无抵押贷款公司贷款,当时是一个自称担保公司的人介绍我去的那个贷款公司,说如果钱贷下来了要交给担保公司3个点的担保费,我们也签了协议,当时我本来是想贷十万元的,可是最后只贷了四万,在贷款期间我觉得那个所谓的担保公司除了起到了介绍作用中间没起到任何其他作用,请问这个所谓的担保费我可以不给吗?
6天前您好!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所谓担保费”,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是指借款人在与贷款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时,需要向贷款机构支付一定的费用,以作为对贷款机构的一种保障。这种费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保险费、手续费等。 如果您认为该担保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审查。仔细检查您签署的贷款合同和相关的担保服务条款,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咨询。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您所面临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申诉或投诉。如果上述措施无效,您可以将情况反映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并且在签订合同时详细阅读并理解所有的条款和条件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