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荆门市的,有一栋老房子是我爷爷的,我爷爷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分家时分给了我叔叔,后来我用四万元把房子买过来了,现在房子要拆迁,我叔叔要我分百分之四十五的赔偿金,请问我该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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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全权属于您,是不需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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