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是由三人共同建立的,由于经营不善,本人现在已经退出,现已经协商好了,我的投资款由一个股东以每个月打款方式偿还,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书写的协议书受不受法律保护,还有我的投资款,股东如果有钱去买车和买房而故意拖欠偿还我的投资款的话,我可不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的权益,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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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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