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想委托重庆市江津区律师办理收养手续,孩子9周岁在福利院,母亲不知道下落,父亲精神病,已经和福利院以及孩子沟通过愿意由当事人领养,可以接受5000元左右的律师费,孩子即将入学当事人比较着急希望律师尽快联系
2025-10-11 14:5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向收养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同时,收养人需要与被收养人建立良好的关系,以确保其健康成长。 关于您提到的费用问题,如果您认为律师的服务对您的利益有帮助,那么支付适当的律师费用是合理的。然而,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协议条款,了解服务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 对于孩子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先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以便做出更明智的选择。如果最终决定由您来抚养孩子,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为您的孩子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