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欠的债,婚后未告诉另一方,欠债的一方又突然死亡,这笔欠款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另一方需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2025-06-11 23:5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个人债务产生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未经对方同意而用于个人消费或者用于其他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的目的,则该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一方所欠的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不属于个人债务,而是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配偶一方死亡,也不必承担偿还责任。 所以,如果一笔债务是在夫妻双方结婚后形成的,并且未经对方同意就被用于个人消费或他人的消费,则这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需要由债权人向死者的继承人主张权利;但如果这笔债务是在夫妻双方结婚前形成的,并且未经对方同意就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这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