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爷爷今年67岁,有33.5垧土地,因为我爸不孝顺,我爷想把遗嘱写给我,今天去了公证处,但是人家说土地不能写遗嘱,请问土地分几种,我家的地不是国家的人口地,有证,可以立遗嘱公正吗,如果不可以,我爷还不想给我爸地,请问这件事怎么处理妥当。
2025-06-14 09:3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个人不得拥有。因此,您爷爷的35垧土地无法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置和继承。如果您认为您的父亲需要得到这些土地的一部分,您可以考虑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与您的父亲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