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在街上同卖熟食,可对方不要我卖,还开车挡在我滩位前,下车就打我,打我几拳我都没还手,过后把我打的实再无法忍受的情况下还手打了他,我面部受外伤,他也骨折住院了,请问他住院期间所有费用都该由我负责吗。
2025-03-01 02:07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且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对方有明显的侵害行为并且已经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损伤,那么您可以依法进行正当防卫。但是,在实施正当防卫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不要采取过激或危险的行为,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介入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以达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关于医疗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合法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受伤者本人承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被侵权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情况,其家属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与医生及医院沟通,了解具体的医疗费用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