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那天来的时候我说要做1年,但是当时没签合同,可是我现在想辞职,如果辞职拿不到工资,请问打官司有几成胜算?
2026-03-06 11:0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至于是否可以得到赔偿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单位没有履行上述义务,则可能会导致您在离职后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金或其他福利待遇。如果您已经离职并无法找到新的工作,那么可能确实会面临一定的经济压力。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处理方式和可能的结果,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最后,关于是否可以提起诉讼以获取赔偿,这主要取决于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并且是否符合诉讼时效等法定条件。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足够的理由起诉并希望以此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在必要时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但请注意,任何法律行为都应慎重考虑其后果,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