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和邻居因争夺土地闹过矛盾,双方都有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前几天对方偷着把我家门前的一棵树给砍掉了,我们手里有村委会的协议证明这棵树是我们家的,还有监控视频作为证据证明对方砍杀我们的树,报警后,警察未处理对方就走了,请问警方这样算是不作为吗?我可以依据什么来要求警方处理对方呢?有上述两天证据我是不是可以起诉对方,胜诉如何?赔偿应该要求多少?
2025-07-02 21:00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表明对方砍伐了您的树木,并且已经向警方报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警方未能采取适当的行动,您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具体的赔偿数额应由您与被告协商确定或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 如果您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意,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以确保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