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家的房子是回迁房,现在二老要立遗嘱,我问了我们这边的律师说是很简单,让二老照着版本写写,愿意找证人就找证人,不愿意找也行,就是二老签字嗯手印,公证也行不公证也行,我想问一下,这样办的遗嘱行不,到时打官司能做为证据嘛
2025-03-20 18:27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回迁房作为遗产的条件与普通住宅并无不同。因此,在您家中的回迁房可以成为合法有效的遗嘱财产,并且可以作为继承和执行遗嘱的依据。 在办理遗嘱过程中,如果您认为需要有见证人的存在,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选择见证人。至于是否需要公证,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您可以向当地的公证处咨询具体要求。 总之,对于您的问题,只要遵循法定程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您的家中的回迁房将能够作为有效遗嘱的一部分进行处理。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