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7年 孩子4岁 1离婚2 3000元 分居2年多 感情不合 江阳区 明天上午
3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了解到您和配偶因感情不合已经分居两年以上,并且孩子已经四岁。在此期间,您曾申请过离婚,但至今尚未得到法院的正式判决。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双方均同意并达成协议,则可以按照协议进行抚养;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通常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能力、家庭环境等多重因素来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此外,对于财产分割方面,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但具体到每个案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裁决。 最后,由于您提到的情况较为特殊,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