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卖馒头的,我有我的市场,我们是谁在谁的市场卖馒头,互不侵犯,但在有个卖馒头的向我这边超市送馒头,而且超市为了拉人气,赔钱卖馒头,让我没法卖,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吗,而且我们这市场都是花钱买的。请问这可以起诉超市和送馒头的吗
29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买卖标的物达成协议,并以交换价款的方式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您的市场是通过支付费用购买获得的,那么您可以依据与市场的交易合同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等损害其名誉的行为。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您的名誉权侵害,您可以依据该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于在诉讼过程中更好地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建议您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