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本村买了一处院,当初签订合同双方互不违约,后来房屋拆迁,他又给我要了五万,现在政府给了我三万多地皮钱,他又要,我该给他吗?
2024-10-10 21:27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在买卖过程中没有违反合同约定,且已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款项。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异。 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律原则,并且您已经向对方提供了相应服务或产品,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或者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诉求的具体原因和依据,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条文,以便更好地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