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前夫离婚,有一个儿子,儿子给我,他每个月付生活费,可是前夫失踪了,一直没给过儿子生活费,现在他单位改制了,有一笔钱,请问我能去要来做儿子的生活费吗,如果能的话,我又要怎么去要呢
28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财产继承和抚养权变更两个方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遵循以下步骤。 了解您的权利。 -确认您是否有对前夫所生子女的抚养权。 -了解当地法律规定中关于抚养权变更的规定。 收集证据。 -收集有关您与前夫之间的离婚协议或相关文件,证明您拥有抚养权。 -收集前夫失踪的相关证据,如法院判决书、失踪声明等。 寻求法律帮助。 -寻求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尽早开始行动,因为时间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素之一。 提出请求。 -提出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用,并说明这笔款项应作为儿子的生活费。 -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例如申请强制执行令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行为合法且不会触犯任何法律。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