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怀孕的适龄孕妇,未婚,八月初查出来,怀孕有五十三天,双方协商好,就做了药物流产,已经完全流净,但是伴有严重的妇科疾病,二度宫颈糜烂,检测hpv阴性,期间对妇科并进行系统的治疗,过了一个月,十月,我又发现怀孕了,告诉对方,对方劝我打掉,我考虑到,身体原因打算留下孩子,对方固执己见,最后我出条件,打掉孩子,营养费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两万元整,要求对方如数给钱后,做人流,对方说没钱,并坚持打掉孩子,律师,我该怎么办
8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联系医疗保险公司或社会福利机构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为您提供经济援助。 如果您决定要保留胎儿,可以考虑寻找家庭援助服务或儿童援助组织以获得财务支持。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与医生和法律顾问保持开放沟通,以便了解有关流产程序的所有详细信息,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明智的决策。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作为一般指导,具体情况应由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