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在东莞牛山工业区,现在要搬厂到东坑镇镇府附近,员工不想去怎么赔偿
8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不支付。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请记得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或有其他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