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单位施工的第三方工队负责人,经同事介绍向本人借款,约定利息为2分,一年内因本人急需用钱催要其还回四分之一的本金,之后利息和本金都没有还,期间多次催要,签订了一个还款计划,但并没有执行,截止现在借款已经满整四年了,请问是不是已经过了诉讼期?应该如何诉讼?开庭前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没有钱请律师,自己可以当庭辩护吗?借款上没有同事的担保,只有借款人的签名和指印。
回答数:831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已经过了诉讼期,法院应该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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