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无更多历史消息记录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的租户,2014年我们在商场里租了个门面,当时签的合同是租4年免第一年,今年是第3年了,从去年开始因为生意不好现在整个商场的租金都跌了,我们和商户租金谈不好,所以我们选择换地方,可是租期到10份到期,房东因我们打算不租要我们现在搬走,这合理吗 我们已经交了2年的钱的,当时还交了押金5000
2024-10-21 07:4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有权按照约定使用房屋,并在租赁期限届满时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因此,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协议或法律规定,否则房东单方面要求您立即搬离不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押金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不得擅自扣押押金,除非存在损害房屋的情形。如果房东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您有损坏房屋的行为,那么押金应该退还给您。 建议您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寻求帮助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行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