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孝感大悟人,现在22岁,2012.5.28日结婚。2012.12.7生下女儿,未拿结婚证。2012年至2014年底男方因出轨,两人分居(中途因吸毒被拘留15天)。现在女方一直住娘家,女儿男方妈妈在抚养,男方去年到今年一直跟女孩子住在外地,(注明女儿的户口男方妈妈托关系在他家)。我想咨询我可以要求赔偿或者通过法律要回女儿吗。我叫汪柳。加急。谢谢,
2024-12-18 04:3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且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存款等。此外,由于孩子出生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孩子的户籍应当随母亲一方落户,如果原告主张变更子女户口,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赔偿请求方面,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取决于您的经济状况、离婚原因以及对方过错程度等因素。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利益,我无法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或法律意见。如果您有其他问题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