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办居住证,在此前已经办了两次,这次是丢了,娃要上学用需要重新办,结婚派出所里说有案底不能办,得销案。事情都过去十多年了,咋还背负着呢?再说,案底能消吗?这是派出所为难外地人吧,希望律师能解答,谢谢
5天前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的案件已经过时效期限(一般指十年),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案件的案底应当被注销或视为无效。但是,具体的注销时间可能会因地区和法律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对于您的孩子上小学的问题,建议您尽快与学校沟通,了解他们对居住证申请的要求以及所需材料。同时,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相关政策,看看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在处理个人身份信息和户籍管理方面,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