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农用车被电动自行车追尾了对方受伤了,要求我付全部医药费和误工费请问合理吗
2025-03-17 07: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没有过错的一方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 在您的案件中,您驾驶的农用车与对方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双方均无过错,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事故导致对方受伤,且需要支付医药费和误工费,那么这部分费用应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伤者,无需通过您来支付。 如果您对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异议,建议寻求交警部门或法院进行复核。同时,您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详细记录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