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债务纠纷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在2015年12月借给对方60万,对方将其房证抵押给我作为抵押,借方抵押的房产在大连,他本人是吉林人,现在他已承认无法换钱,我是否可以起诉收缴他的房产?
2024-08-26 18:2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当债务人确实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才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对方已经承认无法偿还借款,并且您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无法偿还债务,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拍卖其房产来偿还债务。不过,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比如分期还款等。 请注意,以上解答基于一般情况和法律规定,具体案件细节可能会有所不同,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