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也离婚三年,当时离婚我什么都没有要,小孩跟他 ,我什么都不用管。因为我在遵义,小孩爸爸在外地,所以小孩住在我这里。现在小孩上高一,他爸爸每个星期只给200元钱给小孩在学校的生活费。可是每次向他要生活费都向要他的命一样,上个星期还不给了,今天打电话来说以后一分钱都不给了,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用法律来解决
2024-07-26 12:2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沟通与协商。首先尝试与孩子的父亲进行直接的沟通和协商。明确表达您的需求,并强调孩子教育的重要性以及您作为母亲的责任感。 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的调解组织或社会服务机构,他们可能能够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帮助双方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申请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或者律师来处理此事。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为您的权益争取合法权益。 法院诉讼程序。最后,如果情况严重到无法通过非正式途径解决,您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但在此之前,务必确保已尽了所有可能的非诉讼解决方案。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保护好孩子的利益是首要任务。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