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当时车与摩托车同向行驶被摩托车刮蹭了,当时没注意,事后交警通过发函找到我,才知道当时摩托车倒地了,皮外伤住院且报了案,现在交警按条列要定为肇事逃逸。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和伤者私了,且让伤者撤诉,可否不定为肇事逃逸? 麻烦告知,谢谢! 以内定为逃逸,就很麻烦了。
12天前你好。关于您提到的交通事故情况,如果您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报警并且没有将受伤人员送医治疗,确实可能被视为“逃逸”。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达成私下协议并最终获得赔偿,这可能会导致警方认为事故并非故意造成,并不构成逃逸行为。 请注意,具体是否构成逃逸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警察的具体判断来确定。因此,建议你首先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他们能为你提供更准确的指导和建议。同时,如果你已经和伤者进行了协商并获得了赔偿,但仍然担心此事会影响你的声誉或其他方面的影响,可以考虑考虑其他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通过保险公司的调解或者寻求法院的帮助。请记住,任何决定都应基于全面的信息和法律分析,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