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一房屋是我爷爷名下,爷爷有六个子女,五个都放弃继承由我叔叔继承,已经出具了公证书,后来这个房屋拆补偿了一地块在我叔叔名下。现在我叔叔已经死亡,请问我叔叔的老婆和儿子是第一继承人他们不继承。由我爸爸继承,而我爸爸是第二继承人,而第二继承人中包括了叔叔的姐妹,那姐妹们还需要去公证处放弃继承吗?因为之前房屋未拆迁前就已经公证过了,现在是拆迁后补偿的地块!跪求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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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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