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市区河北东路呈信铂晶湾的业主 2015购买的新房 两年了 房子都没有热过 我们业主有很多很多都在反应这个问题 可是热力公司不知是因为私人的还是什么原因 迟迟暖气不热 这个热力公司派人来看 就会清洗一下管子 基本的家里地面都没温度冬天 开着电热器过冬 也打过管制这个热力方面的电话 投诉过 从来没有什么用 这个热力公司还变本加厉的收滞纳金 最后还把我们给起诉了 实在过分至极 明明是烧都没烧!还告我们 现在我也依法告他们,让热力公司赔我们两年来的取暖费 精神损失费。
2024-10-06 06:24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对供暖服务的关注和投诉。根据您的描述,您所居住的小区存在供暖质量问题,导致家中没有达到预期的供暖效果。对于这种问题,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联系供热单位。首先,建议您直接与当地供热公司的客服中心联系,说明情况并表达您的不满。他们会为您解答疑问,并可能提供解决方案或补偿措施。 提交书面申请。如果您认为问题严重或者不满意解决结果,可以考虑向供热公司的上级机构(如供热管理处)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诉或投诉。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上述方法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此时,请务必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合同、维修记录、缴费凭证等。 赔偿要求。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供热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修复或更换供暖设备,同时支付因供暖不足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电费增加、生活不便等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供热公司确实存在故意拖延履行义务的行为,您还可以要求供热公司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请记住,合法合规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维权顺利!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决定。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