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年初三,农村赶集,我开车上街,到街口人很多,我行驶得很慢,一挡慢行,在经过一个老人的时候,她可能是荒了神,又杵着拐棍,正要从她身边过的时候她就向我车头倒了一下,当时我从她左手边经过,到底摸到车头没有并不清楚,应为她走路本来就摇晃。向右边倒了,一会我等到她家人到了后就开车走医院。只是右脚脚踝肿了,拍片看没什么问题,只是扭伤,医生开了药出了院我就送她们回家,到了她家在我走之前又给了老人家一千块钱,她家人收下了。过了20多天我打算外出上班就给老人家打了一个电话问候一下。从那过后她家人就经常打我电话,意思是还想要医药费。在头20多天里她家人重来没有给我打过。警局立了案的。她们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
18小时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行为构成轻微的交通事故,并且对方受伤但并无大碍,双方可能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和解,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 如果您认为自己无过错或者认为对方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这通常需要收集证据,如视频记录或目击者的证言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无辜。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当地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请务必谨慎行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