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财产有一套房子,离婚娃儿归女方,女方要求把那套房子给娃儿,另外给娃儿每个月2000生活费可以吗
2024-10-27 02:28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公平合理。如果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是个人财产,则该房产属于其个人所有,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产为婚后所得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将该房产让渡给子女,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至于每月2000元的生活费,这取决于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子女的实际需要。在考虑给予生活费时,应综合考虑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教育费用等实际因素,并确保不会导致子女的生活水平下降。 最终,决定是否接受对方的请求以及如何分配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双方进行深入沟通,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