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驾驶小型面包车由北向南在滨州渤海十八路红灯右转长江二路与一个驾驶扒跑摩托车发生事故,摩托车无驾驶证无车牌号由北向南在非机动车红灯撞到我面包车后右方,我面包车受损摩托车受损摩托车人员头部受损轻伤,我是交抢险和三者不计免赔险,在西城事故科交警给我的事故认证书是我全责,摩托车费用有保险公司出,我的修车费和托车费和其它费用应该有谁出。
1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您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对于您的车辆维修和其他相关费用,应由您自行承担。如果您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起诉讼。同时,建议您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处理相关事宜。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