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我想再起诉,可法院说找不到对方,不给立案,怎样才可以再起诉?
2025-10-15 03:09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在第一次离婚案件中未能找到被告,且没有其他有效方式送达传票或通知,那么法院可以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此时,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将相关文件送达给被告。 寻求律师帮助,通过合法的渠道(如政府机关、新闻媒体等)发布寻人启事,寻找被告。 在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提供与前一次不同但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请注意,上述方法并非万无一失,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决定。同时,在提起诉讼过程中,应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并遵守相关的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