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公安立安后当事人自首就,双方何解并调解协议书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任何法律责任能撤案吗?
17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且被害人同意不再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任何法律责任,那么可以考虑撤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撤案之前,需要征得被害人的同意,并且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和公平。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