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岁,与当地人办理结婚婚礼,但是没有领结婚证。生下小孩后5岁时,因意见不合分手。现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怎么给?
2026-01-28 09:45您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育子女的,双方均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照孩子的实际生活费用来确定,具体数额由法院判决。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且有劳动能力,则应当支付至其年满18周岁;如果孩子已满18周岁但尚未就业或尚在上学期间,则应继续支付至其完成学业或独立生活时止。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