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老房子年代比较久远,现在我家想再老家的基础上做自建房,乡长不同意其原因为,要打造生态古街,古街50米范围内的老房子不得拆毁!但是又没有补助,我又要做自建房?我强行拆除,做自建房有什么违法行为吗?
24天前您好,在您进行自建房建设前,请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乡村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都必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并遵守有关的农村建设管理规定。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乡政府认为需要保护“生态古街”并限制拆迁,则可能涉及到了城乡规划管理和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坚持要进行自建房建设,建议您首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以确定是否合法。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