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骑摩托车把别人碰了,当时没有报警,把人带到医院做了个全身检查,只是食指手掌有轻微的骨裂,当时家属也没有说要做手术,就打了石膏,总的费用花了3000,把我的身份证扣押了,过了一个星期,打电话叫我过去,我过去就叫我拿1万5000元,我手里没有钱,就给了5000,请问下律师接下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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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赔偿相应的款项,并签订之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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