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任没领证就有了小孩,后因矛盾分手,她走时孩子2岁.现在孩子16岁了,请问以前她应该出的抚养费现在还能要吗
2024-08-16 08:32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前妻已经离开并带走孩子,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其单独抚养孩子,那么通常情况下,该孩子的抚养权归其所有。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已经到了成年阶段(即16岁以上),并且愿意接受母亲的抚养,则母亲可能不再需要支付抚养费。因为抚养费是基于父母之间的关系和孩子的成长需求来确定的,而不是基于离婚与否或者孩子的年龄。 如果您认为前妻仍然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申请法院判决或调解。但请注意,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存在经济能力支付、前妻同意等。 最终的决定应以司法机关的裁决为准。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情况并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