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6年随丈夫到本镇街道居位的,当时我全家的责任田是委托别人耕种,现在村里搞士地确权却没了我的份。请问我还能要回我的土地吗?
2025-02-19 20:3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如果您的责任田在集体组织内部流转或者被他人承包使用,那么您作为集体成员可能无法直接要求返还土地。但是,如果您认为土地已经被非法侵占或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确认土地权利,并请求依法处理。 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土地争议,例如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复议等。具体操作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专业的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