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没有年检,计量局要给商店帖封条。不让营业。
2025-10-05 20: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合格证、检验合格标志和进口商品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得销售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生产、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因此,如果电子秤没有经过定期的年检,那么该秤可能无法达到法定要求的精度和准确性,从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商家的行为也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未按期进行计量校准,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与商家沟通。向商家说明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 向工商部门投诉。如果您对商家的处理方式不满,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联系技术监督部门。如果商家拒绝接受您的建议,您可以联系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寻求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最好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录像、照片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