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被告,(原夫妻关系)都是债务人,一审判决败诉转移财产,我又起诉撤销胜诉,被告为拖延执行造成执行难让承办法官帮她拖延送达判决造成被告过上诉期上诉,我不应诉要求恢复执行。可被告不干说是法官让她这天交上诉状的,经正院长解决承办人也承认了,法院为保法官让我应诉答应我法院一定帮我执行到位,执行不到位法院给我拿钱,我就应诉了,其中一个被告在另一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上诉,还把下落不明的被告名字写在诉状里,二审传不到也没到庭,这种情况二审怎么还公告?这个被告早已下落不明啊,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书已送达一个月了,一审不执行理由是二审公告没到期,判决书没生效,我问二审也说没到生效期这种说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2021-05-1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