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小学三年级,没有文化,对法律知识也懂的不多,今年我我五十岁了,在2012年我在朋友工地上打工,我是个收料员,当时有一个人给工地供钢筋,后来工地老板欠了供商的钢筋款四十二万元,老板给供商打了四十二万元的欠条,供商又拿着欠条找我,说让我也签个字,说料是我签收的,让我证明一下,我也没多想,就签了我的名字,可是没写证明人三个字,后来老板迟迟没给供商给钱,后来到了2014年,供商把老板和我都起诉到法院了,法院判决我和老板给供商给钱,我不知道该咋办,请求律师解答,
2025-03-19 15:20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立即联系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与供商协商解决办法,例如通过调解或者仲裁等方式;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诉讼过程中,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