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我和一部小车发生轻微刮擦,并且前车有加塞行为,发生刮擦后我并未发觉既驾车离开现场,该司机进行高速追击行为,行程中存在恶意别车,超车,超速行为,停车后发现对方是警务人员,一直要求和威胁我要把该案件升级为驾驶逃逸,并且以各种理由要求我拿出证件,我果断报警并报险,并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去了一趟快速处理中心,因刮擦责任是我,所以我也愿意负责任,但并无存在驾驶逃逸行为,然后我现在想咨询一下该警察不在执法时间,这样做是否已经违法和触犯了刑法,是否存在知法犯法,滥用职权?
2025-02-12 22:00首先,您应该清楚地知道,在我国,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有规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如果车辆发生了轻微的刮擦事故,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要求立即停车,并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以证明事故的发生。 其次,如果您没有及时报案并且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等处罚。此外,您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再次,您是否有提供有效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说法?例如,是否有监控视频可以证明您当时是在开车而不是在等待处理事故?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不是故意逃逸,那么您可以向警方提出申诉。 最后,如果您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请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和可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