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在三亚买了套房产,合同注明2016.12.20交房,至今还没装修,房产信息上更改了交房日期为2017.10.31,但是也没有通知过我们业主。(两年期间楼盘信息已经七次更改过交房日期),合同上是逾期按每月每天房价万分之一赔偿,但是我后来才注意,补充合同里又说赔偿金额有上限,是什么意思?补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挥法律作用?开发商的个人原因不是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逾期,是不是这种情况补充合同的条款就不用理会?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2024-09-25 20:50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逾期交房。如果您认为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交房可能涉及赔偿金的问题,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变更交房时间。如果开发商在交房前对交房时间进行了变更,并且没有及时通知到所有业主,这可能是违反了合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原定的交房时间履行义务。 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通常是在正式合同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或添加新的条款,以解决某些合同争议或增加额外的权利。如果您发现开发商提出了超出原有合同范围的赔偿请求,或者您的权益受到损害但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可以考虑与开发商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合同。 法律效力。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当补充合同的内容不违法且经过合法程序(如业主大会讨论决定)时,将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如果补充合同中包含的条款与原合同相冲突,则原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维权方式。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交房时间变化的通知、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等。同时,可以通过与开发商直接协商解决问题,必要时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请律师协助处理。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