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家小工厂上班,想辞职。主管说劳动合同上写了未满三个月不能辞职,如果辞职工资就没了。满了三个月辞职到时候也要扣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七十的工资。我想知道这份劳动合同有没有效?我到底能不能辞职?工资能不能拿到手?劳动合同我手里没有,只有一份在他那里。我们加班没有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没有假期也没有补贴,主管说每天的产量没有做完加班也是白加。而且主管脾气很暴躁,犯一点小错就骂人不长脑子滚蛋之类的。有一次发火摔产品还把我手砸出血了。真心是做不下去了。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到劳动局去申请辞职或者找他点麻烦?如果我把辞职报告给他他不批准我又该怎么办?辞职报告要自己留底做证明吗?我的血汗钱真的不想就这么便宜他了。
2021-07-25 11:14